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龙政综〔2018〕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象为全县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二、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结合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工作,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招标,确定技术支持单位,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年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成果发布等。
三、调查组织实施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积极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武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等方面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及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县农业局、林业局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明确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协调做好相关地类认定,确保我县调查数据成果的规范统一。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地调查办),明确职责,确定人员,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各乡(镇)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县土地调查办(联系人:钟日荣,联系电话:4829616)。各乡镇要成立土地调查小组,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组织安排进村调查。
四、调查经费保障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除上级下拨调查经费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提供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五、调查工作要求
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部门、调查作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调查数据严格审核,并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照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调查成果质量进行监管,建立质量监管机制。要严格落实调查成果县级检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一致。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重视土地调查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武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武平县人民政府
附件
武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秀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思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达椿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元康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占礼 县财政局副局长
蓝玉珍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钟育生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石维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兰英 县农业局副局长
钟德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启开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何玉田 县农调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蓝玉珍同志兼任。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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