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8〕16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划拨梁野山景区入口
二期生态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梁野山景区入口二期生态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武国土资〔2018〕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同意将我县2016年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中位于城厢镇东岗村的1260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闽政地〔2016〕801号文批准)划拨给县天然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作梁野山景区入口二期生态停车场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风景名胜及设施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土地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此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住建局,城厢镇人民政府。 |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