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8〕140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武平县梁野大道公共停车场(临时)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划拨武平县梁野大道公共停车场(临时)建设用地的请示》(武国土资〔2018〕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同意将我县位于平川镇七坊村的 2012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的396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闽政地〔2012〕255号文批准)划拨给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武平县梁野大道公共停车场(临时)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土地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此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住建局,平川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