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2〕241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北河西路(台湾新村南侧
规划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
平川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北河西路(台湾新村南侧规划道路)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及安置办法参照县政府已颁发生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制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河西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
台湾新村南侧至平川河范围内(详见用地红线图)的居民用地及建筑物。
二、征收实施单位
平川镇人民政府对项目范围内的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负总责,台湾新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土、城建、水利、监察、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征收和安置工作。
三、北河西路(台湾新村南侧规划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及安置办法按照《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梁野大道及安置地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12〕47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梁野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12〕15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检两院。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