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0〕457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古武高速公路武平连接线
(武平大道)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城厢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古武高速公路武平连接线(武平大道)建设,进一步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将古武高速公路武平连接线(武平大道)征用耕地(水田)补偿标准由原31200元∕亩调整为41600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
主题词:项目 征地补偿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办、纪委,县人大办、政协办,法、检两院。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