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7〕12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
县城关基督教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县城关基督教堂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武国土资〔2017〕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同意将我县2016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中位于平川镇红东村的292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闽政地〔2016〕602号文批准)划拨给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土地用途为宗教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土地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此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住建局,平川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