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 作者: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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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5〕183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到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倍增计划,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指导意见》(龙政办〔2012〕118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龙政办〔2015〕26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继续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即在2014年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110元,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 月20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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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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