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
高依山白鹭保护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高依山白鹭保护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武国土资文〔2018〕9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同意将我县位于城厢镇凹坑村的 2017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中的
此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住建局,城厢镇人民政府。 |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