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文〔2017〕243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充实武平县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武平县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蔡 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赖兰招(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钟亿春(县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李培秀(县委编办副主任)
林占礼(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益文(县直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张京红(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兰华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永盛(县卫计局副局长)
林斌香(县妇联副主席)
练桂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计局,主任由赖兰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永盛、练桂兰同志兼任。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县卫计局:负责制定《武平县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和《武平县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实施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发挥网络优势,做好基层妇幼健康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全县妇幼健康事业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负责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合理制定妇幼保健服务价格。
县财政局:负责将妇幼健康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的要求,确保每年妇幼卫生经费拨付到位,保障工作运转。
县委编办:负责妇幼健康机构人员、床位编制工作,保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
县教育局:负责将卫生保健工作合格作为托幼机构准入、类别升级的必备条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质量,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县人社局:负责依法监督企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县公安局:负责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把关工作,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非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县妇联: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妇幼健康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全县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提供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 6 月29日
抄送:市卫计委,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