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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    作者:武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05    【字体:

武政文〔2017225

 

 

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平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武平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7620

武平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残疾人事业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3)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157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福建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龙岩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编制背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工作基础支撑条件显著改善。近千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3500余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8万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近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参与社会、实现人生和事业的梦想,各行各业涌现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

    但目前我县仍有相当数量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康复、教育、托养、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较薄弱,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人才仍然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事业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块短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康。“十三五”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努力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帮助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武平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落实普惠制度安排,筑牢底线、补足短板,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又要明确特惠制度要求,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我发展相结合。既要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又要考虑城乡、地区和残疾人类别的差异,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

——坚持求真务实与创新驱动相结合。既要推动残联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又要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实施具有闽西特色的“红土助残工程”,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为科学的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

()主要目标

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康复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专栏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8.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9.有康复需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10.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社会保障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残儿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做好特困人救助供制度居民基本老保、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孤基本生活保障、社福利等制度的有效接。符合临时救助件的疾人家庭或人,及时给临时救助。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精神障碍患者门诊、住院由基本医疗险报销,城居民大病保外的担部分,医疗救助。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医保中心

2.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国定贫困线下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实施生活补贴。201711,在省级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的基上,再补贴每人每月2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到70补贴。提高部分由市县级财政分别补贴每人每月10元,列入公共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普惠性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实现残疾人免费搭乘城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旅游局、财政局、残联

3.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全面落实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等9+20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政策,并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医疗构进行听力言、智力康、孤症康、肢体(脑瘫)康06童,按特殊门诊给予核复训练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对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险种。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残疾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人社局、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入城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通加分等措施,符合住房保障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先提供公共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或者放住房租赁补贴且在楼层位置方面予照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优先安排纳入“造福工程”或农村危房改造,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迁贫疾人房屋,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在安置房地段、楼层放拆迁临时补、停业补等方面予以适疾人要求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算方面予适当优惠。加快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在村危房改造疾人申宅基地且符合村镇规划和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先安排。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开展残疾人“安居工程”,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位:各乡(镇)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局、残联

5.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充分依托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以及残疾人专项康复服务、就业服务相结合,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平台,扶持建设一批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示范机构。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增强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比照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执行。对非营利性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床位营运费补贴和专项补助。结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建立合理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政策,实行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分类补贴,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给予税费优惠,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标准收费。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项目,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公司开发适合疾人的康、托理等保险产品。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残联供电公司、天泉水务公司、燃气公司

 

   专栏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

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车定贫困线下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以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3.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制度

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非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

4.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叠加补助政策,在享受每人3000元补助的基础上,按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

5.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或予以场地租用补贴,提供启动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贴。

6.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5倍的奖励。对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且安排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照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金额的50%给予奖励。

7.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

对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新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8.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备设施、租用场地、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贴,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9.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助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予以救济补助。

1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完善0-6岁残疾儿童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儿童康复训练补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推广到7-12岁残疾儿童。

11.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为全县符合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制定《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对低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残疾人、0-6岁残疾儿童,适配《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按照规定限高补助金额的100%给予补贴;对其他持证残疾人适配《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按照规定限高补助金额的70%给予补贴。

12.残疾人就学资助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中职)阶段15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本专科及以上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予以国家(政府)助学金资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学校寄午餐、寄宿残疾学生分别予以营养餐补助和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

13.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视力、听力残疾人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1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15.残疾人托养机构扶持

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比照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执行。对非营利性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床位营运费补贴和专项补助,实行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分类补贴政策。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给予税费优惠,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标准收费。

16.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扶持

建立完善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县扶持办法,制定相关各类康复机构建设基本标准。

17.扶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发展

    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

   ()就业和扶贫

1. 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位按比例安排疾人就公示制度,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保障金;拒不安排疾人就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保障金的用人位,依法处罚,用人位不得参评,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进个人。超比例安排疾人就的,按奖励。县乡党政机人民团体、业单位及有企要建立留制度,带头()和安置疾人就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为残疾人考生提供考便利。未安排残疾人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残疾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应高于规定比例。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开展党政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组织部、文明,县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地局、残联

2. 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对集中吸收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残疾人就业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信贷、贴息支持。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推动出台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稳定就业。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地局、国税局、残联、人社局

3. 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和租金补贴,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创业扶持机制,开展残疾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贴息等配套金融服务。完善疾人创业担保息政策,自主创业种养殖的疾人予创业担保息。有件的地方可以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扶持基地创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建一批疾人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疾人创业带动典型。建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疾人创办的小微企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相扶持政策。

位:各乡(镇)政府,人社局、县经信科技局、商局、国税局、地局、残联、人行武平支行、政局

    4. 大力发展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我县建立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努力满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求。制定、落实辅助性就业优惠政策,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备设施、租用场地、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贴。开展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确保有就需求和就能力的疾人家庭至少有1实现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盲人保健按摩规范化、品牌化。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将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位:各乡(镇)政府,县人社局、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5.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云客服、电子商务、众包、微店等“互联网+”项目培训和雇主培训。开展残疾人驾驶技能培训。采取函授、远程等多种教学模式,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提升农村残疾人劳动技能,为贫困残疾人参加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提供补贴,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积极组织开展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专项实用技术培训,使有意愿和有接受培训能力的农村残疾人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

   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人社局、财政局、残联

6.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维护。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网点应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发挥服务示范作用,培育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推进就业见习、实习,提供重点帮扶。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转衔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现部门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和就业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市职业技能竞赛。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位:各乡(镇)政府,县人社局、财政局、残联

7. 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群体纳入政府扶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切实摸清贫困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状况,做好数据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和“五个一批”帮扶措施,实行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残疾人减贫成效作为量化指标纳入县、乡两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位:各乡(镇)政府,县扶贫办、农业局、民政局、残联

8. 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政策和项目。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创业贷款给予贴息。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残疾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财政资金扶持下建立残疾人扶贫项目贷款和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金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继续实施“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公共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折股优先配置给贫困残疾人家庭。积极引导贫困残疾人家庭采取土地托管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方式,实现家庭资产增值增收。

位:各乡()政府,县扶贫办、农业局、残联、人行武平支行

9. 动员社会力量带动帮扶残疾人脱贫。持续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依托“光伏扶贫”“农村电商”等项目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平台,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蹲点干部要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尽快脱贫。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农业局、局、残联

    ()康复与残疾预防

    1.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构建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以专业机构康复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康复模式,建立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2. 加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合理界定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的功能定位,健全分级负责、双向转介的合作机制。健全残联系统康复服务机构。完善民办康复机构扶持政策,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与公立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支持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开展经营、管理、服务、技术等合作。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残联

3.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遍建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残疾人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财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4.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实现全覆盖,提高康复训练补助标准。对0-6岁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争取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推广到7-12岁残疾儿童。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财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5. 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保障体系。出台《武平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管理办法》,实现基本型辅具补贴全覆盖。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推动与临床治疗密切相关的辅助器具和个人护理与防护用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及以下基层提供辅助器具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建立覆盖全县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民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发展。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残联、医保中心

6.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在县及县级以上精神防治机构进行精神或智力残疾评定的残疾人免收首诊精神病检查费、诊察费和临床鉴定费用。

   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综治办、卫计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医保中心

    7. 强化残疾预防。制定《武平县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加强残疾预防组织领导,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8. 加强残疾预防宣传。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教育局、财政局、残联

    ()教育和文化、体育

1.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摸底调查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筛查安置网络,采取“一人一案”方式,为具备受教育能力但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适龄儿重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纳入户籍所在地普通小学、初中或特教学校的学籍管理,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中等职业)阶段15年免费教育,逐步实行残疾人免费高等教育。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受教育机会。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残联

2.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 “两头延伸”。支持建设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学前教育班。推动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附设学前班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落实《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 20152020)》,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认真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开展听力、视力残疾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残联

    3. 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残疾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本专科及以上教育全部予以国家(政府)助学金资助或生活费补助,实现对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对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资助。施“扶工程”、“扶贫助残大学圆梦行动”目,发动社会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财政局、残联

4.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加大经费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到2018年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8倍。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教学辅助和工勤等服务,鼓励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对专任老师、康复专业人员、生管人员、保育员的需求对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培养一批复合型特教教师。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机制,落实好特教教师待遇,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卫计局、残联

5. 促进公共文体服务均等化。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应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体服务的重点人群,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加强盲人读物的图书借阅工作,基本满足盲人的文化需求。配备加装电脑读屏软件、有声读物、盲文阅听设备、盲文图书等,推进盲人阅览室与省、市少儿图书馆的互联互通,切实提升盲人阅读服务水平和效能,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盲人提供送书上门或邮寄上门的服务。积极推进全县残疾人共建共享公共文体数字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个性化的文体需求纳入公共数字云服务范畴。

位:各乡(镇)政府,县文体广新局、住建局、旅游局、财政局、残联

6.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文化进家庭,组织社区开展残疾人读书交流、盲人象棋、盲人讲电影、智力开发游戏、残疾人特殊艺术展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配合做好“心手相连”福建省残疾人艺术团走进基层文化惠民巡演和闽台残疾人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第六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基础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文体广新局、财政局、残联

7. 不断健全残疾人群众体育管理机制。切实完善“福乐健身站”建设,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参与率。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争取社会资源参与残疾人体育。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项目,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文体广新局、民政局、残联

    8. 完善残疾人竞技体育管理。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帮助解决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六届全省特奥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和特奥会,力争优异成绩。组织优秀运动员参加残疾人重大国内、国际赛事。

位: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文体广新局、残联

    ()无障碍环境和维权

    1. 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对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予以补贴,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定范畴,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应加大对公共交通场站的无障碍建设力度,对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出台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车辆。

位:各乡()政府,县委文明,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残联、通信部门、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

2. 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社区()辖区内公共服务机构(场所),如社区()居委会、图书馆、老年人及残疾人活动室、健身点(社区公园)、车站(停车场)、邮局、银行、医院(含卫生院、卫生站)、学校、菜场(大中型超市)、公共厕所等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文明,县卫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园林管理处、残联

3.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置语音、文字提示装置,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手语服务。政府部门网站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站建设应当符合无障碍标准。积极推进新闻节目设置手语播报。

位:各乡(镇)政府,县数字办、经信局、文体广新局、通信部门

4.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地方残疾人权益保障和优惠扶助政策的制定,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位:各乡(镇)政府,县司法局、残联

5. 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施法律救助行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财政局、残联

    6. 做好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办好12345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信息平台,构建全县残疾人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实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盖和功能提升。加大残疾人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数字办、残联

()社会环境

    1. 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建立健全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平台,建立残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突发敏感事件的舆情处置能力,并不断提高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积极传递正能量。精选优秀作品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位:各乡()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残联

2.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辟扶新渠道倡导鼓励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捐助残疾人事业,兴办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服务机构和设施。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残联

3. 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主动融入全县志愿服务大局,协调和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助残志工和社会助残志愿者组织,建立快捷有效的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医疗救助、心理咨询、文化体育、信息化培训、出行帮助等服务。发展网上招募注册、微媒体助残服务、结对接力服务,不断扩展和创新志愿助残途径方法。建立健全志愿助残评价激励、服务记录、组织管理、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机制化和有效化。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文明,县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残联

    4. 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优化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软硬件环境,积极做好基层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工作。加强助残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助残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智力引进、服务购买等,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引导助残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加大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提供平台和依据,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政策、资金和场所支持。切实发挥助残社会组织作用,更好的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类别化需求。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残联

5. 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落实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针对残疾人面临的意外伤害、康复护理、托养等问题,鼓励信托、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教育、就业服务、托养、盲人医疗按摩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位:各乡(镇)政府,县人社局、残联

6. 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居家无障碍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人社局、统计局、残联

专栏3 “福乐工程”重点项目

1.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项目

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2.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3.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扶持建立“福乐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扶持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

5.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项目

继续建设省、市级农村残疾人“福乐种养殖基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对农村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创业贷款给予贴息。

6.盲人就业扶持项目

继续扶持省级“福乐盲按店”建设,对符合条件且达标的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给予一定补贴,对经卫生部门批准开办的盲人医疗按摩所给予一定补贴。

7.扶贫助残大学圆梦行动

对本县的残疾人大学生和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实行学费资助。

8.贫困残疾人托养资助项目

为在“福乐家园”机构托养、居家托养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资助。

9.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扶持建立乡镇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示范机构,推进乡镇、社区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10.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社会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助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

11.福乐辅具适配服务项目

为就学、就业低视力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及进行康复训练;推进“福乐辅助适配中心”建设。

12.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帮助农村地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13.“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完成县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建设。

14.“福乐家园”建设项目

扶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

15.残疾人事业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项目

做好中国、省、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

16.“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结合社区(村)网格化平台建设,完善残疾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实现服务线上一键受理、协同办理、线下到家服务,逐步建立新型的残疾人服务模式。

    四、保障条件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位:各乡(镇)政府,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建立多元投入格局

    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加大对贫困地区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

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抢抓机遇,充分利用中央、省对西部、革命老区的优惠扶持政策,全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争取2017年完成土建工程,2018年投入使用。

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卫计局、中医院

()强化信息化建设和政策研究

    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完善数据采集,加强数据综合分析、研究。加强与龙岩市残联业务数据、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多维度发掘残疾人数据,推动数据深度利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服务应用。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结合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完善残疾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动实现服务线上一键受理、协同办理、线下到家服务。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政局、数字办、统计局、残联

    ()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继续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组织覆盖面。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辐射带动乡镇、村()残疾人工作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可下沉的所有助残业务均纳入社区()网格化平台,规范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和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严格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视情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工作。

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局、民政局、文体广新局、残联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定科合理安排人员编制。加强残联系统机关职能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各级残联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依法依章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残联领导班子,特别是注重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壮大专兼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将其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教育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悟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加强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和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县残联选聘2名专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资及保险从残保金中支出。2017年至2020年,全县17个乡(镇)残联各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乡(镇)联络员工资每月1400元(其中市补助500元,剩余900元由县残联从残保金中列支),五险一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缴交,并按乡(镇)同类人员管理;219个村(社区)选聘1名兼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对全县219个村(社区)村级兼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在现有给予每人每月50元工资补助的基础上,随着我县经济增长水平逐年提高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从残保金中列支。探索通过购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兼职聘用等方式吸收优秀社会人才。

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大力推动残联专门协会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转移公共服务职能和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的能力建设。

    有效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提高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位:各乡(镇)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民政局、政局、残联

    五、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评和信息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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