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城区及永平镇区水资源配置规划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武平县城区及永平镇区水资源配置规划〉的请示》(武水办〔2018〕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平县城区及永平镇区水资源配置规划》(以下简称《配置规划》)。
二、《配置规划》范围为平川镇、城厢镇、万安镇、中山镇、永平镇集镇区。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配置规划》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及《配置规划》提出的重点配置工程。
四、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配置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是《配置规划》实施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节约保护、统筹兼顾、综合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强化《配置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一批大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特此批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