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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些出租房屋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申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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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哪些出租房屋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申报?
答:
公安机关管理的出租房屋是指除旅店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的,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房屋使用面积在二百平方米或床位在二十张以下(含本数)的“家庭旅馆”,在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也要按照出租房屋进行申报。出租作为商业、厂房、仓库等用途,但同时供人员居住的处所,也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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